2005年12月21日

首富難做

首富難做

蓋茨是世界最有影響力的巨富,在不到30年內累積510億美元財富。正所謂不招人妒是庸才,曾幾何時電腦界因為眼紅蓋茨,話佢係魔鬼。其實只要貨真價實,消費者便會自願奉上真金白銀,賺錢並不是甚麼罪孽。對手鬥唔過微軟,就用反壟斷法敲詐,無論如何利世民仍然視蓋茨為英雄人物。

蓋茨對版權和專利一直看得很緊,所以微軟也是世界上最積極持有專利權的一間公司。1976年,當時年僅21歲的蓋茨寫了封給電腦發燒友的公開信,大意是侵犯知識產權,會令到程式設計師不再開發有用的新程式。由這一刻開始,蓋茨便得罪了一眾業餘電腦發燒友,亦埋下日後處處敵人的伏筆。蓋茨有理無理事無大小都申請專利,甚至連人家的發明都搶過來做專利,令到電腦界對佢更加憎恨。

美國專利法將專利判給第一個提出申請專利的人,而並非發明者,用意在於鼓勵發明家盡早循合法途徑保護自己的心血作品。專利是有限期的,所以發明家愈早申請專利,等於公眾愈早可以免費分享發明成果。不過蓋茨的發史說明,保護知識產權等於鼓勵更多研究開發。如果沒有蓋茨,今天的資訊科技界亦絕對不會像現在般發達。

好人更難做

蓋茨自己話,就算佢唔再搵錢,由現在開始日花100萬美金,都要成個世紀先可以敗光身家,所以蓋茨決定要將全副身家貢獻社會,用來發展貧窮國家教育同醫療問題。其實蓋茨自己最明白保護知識產權重要,所以推廣醫療發展同時,亦不忘推廣保護藥物專利權的國際公約,不過仍然被激進分子批評,真是好人難做。

蓋茨又打算送電腦到貧窮國家,以為可以幫助推動教育,不過亦被激進分子批評為微軟打開市場,又吃一記悶棍。蓋茨發財之後立品,雖然終於撥開雲霧見青天,被時代雜誌選做今年風雲人物,但係其實蓋茨最大貢獻,始終係微軟成功。老實講,蓋茨做再多善事,幫到人都唔及因為買入微軟股票而致富人多。送電腦去非洲,對當地貧民幫助有多大明眼人一看便知。蓋茨對醫療發展貢獻,更加及唔上一間小型藥廠。蓋茨從商多年,如果連呢一點都睇唔到,實在講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