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5日

房委會孽債

一次八萬五,政府要停止居屋政策,本是對路。原則上,除了民粹政客的信口開合,天下間找不出任何一套公義理論,主張政府有負責幫助市民置業。不置業的人,不等於要流離失所;置業的人,也不等於會一世無憂。不過,這是以前的事,也無謂多講。停止居屋政策,另一個對應的發展,就是透過領匯為房委會暫時續命,這個才是今天的重點題目。

領匯的原罪,是房委會留下來的孽。話說當年樓市夠火紅,房委會賣居屋的收入已經夠其任意揮霍,商場停車場這些設施的收入,官僚又怎會放在眼裏?反正沒有壓力,官僚犯不著去加租,更犯不著去觸動政客的神經,總之好官好自為之,大家相安無事便是,不過也養成了一班靠「尋租」為生的既得利益者。

「尋租」是一個經濟學概念,簡而言之就是透過特殊的因素,去製造額外的利潤。有時候,尋租有益有建設性,例如發明獨門秘方、人家抄襲不到的優良管理手段等;不過,另外一些情況下,尋租不但毫無價值,而且破壞社會和諧,像靠政客人為製造傾銷,以政治壓力扭曲現實。聽來匪夷所思,可惜又確實存在。

昨天的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上,王國興質疑領匯加租,是只向股東負責,不理小商戶和小市民。事實呢?搞到滿城風雨的鳳德樓,換了新經營者多聘了60
人,比之前高出30%,而且不少是以前經營者的員工。翻查數據,原來以前的那一間鳳德樓,收的是低於市價的租金,但也不見得對消費者特別大方,收費跟其他地產商旗下商場的酒樓相約。

其實早已有傳媒揭發了領匯商場內的酒樓「判上判」的問題,手上拿著低於市價租金的領匯舖位,轉手租出來賺差價,一來一回甚麼都不用做就可以「尋租」。歸根究底,有錢誰不會賺?就算租金低,也不代表酒樓對消費者格外恩惠,這就是市場規律,政客是不明白,還是根本不顧現實只會盲目地民粹?

讓人家賺點錢沒有甚麼不妥。不過,當年作為大業主的房委會,就是在這種「尋租」活動下失去了這一筆收入,本來可以作為提升商場的資金也被中間人賺去,也就是在這種民粹政治下變成三流的商場。

就是這種民粹政治,保護既得利益者,卻犧牲就業,也犧牲了居民和消費者的權益。究竟,領匯加租,換經營者,政客又憑甚麼插手?說到底,政客整天打著的所謂企業社會責任口號,是一個人人都可以隨便定義的概念,有些人的眼中,企業要行善,要製造就業,要推動經濟……總之所有的社會問題,企業都有責任去解決。

毫無疑問,任何一個人,任何機構,既然在社會中存在,就對其他的成員有一定的責任。不過,要企業為林林總總社會問題負責,背後的思維,其實就是認為企業有資源,也是從社會中賺取盈利,所以企業要「做一點事」。說得白一點,就是賺錢的企業欠了社會,要回饋社會也是理所當然。

企業賺錢便是虧欠了社會的說法,所忽略的,就是在每次交易當中,企業和消費者其實各有所得,前者得到了盈利,後者得到了各色各樣的享受和生活方便。至於企業和員工的關係,也是建基於這種互利的原則,前者受惠於僱員的勞力成果,後者得到了工作的報酬,各有所得,說不出誰欠了誰。企業與投資者,也是各取所需。市場,就是建基於互惠;認為企業在市場中有所虧欠,本質上是馬克斯主義的變調,只不過是包裝技倆得宜,不易察覺。

前天《壹蘋果直播》,領匯企業傳訊主管繆美詩說︰「以食肆為例,過去一年半之內,一直都存在的,例如一盅兩件、粥品、茶餐廳,繼續在領滙商場內開業,日本、泰國、扒房、甜品等,都會陸續引入,過去其實街坊都會光顧這些食店,不過居住範圍沒有提供,要搭一程車才可到達,一家人花在車資上的錢,倒不如用在食方面……希望讓居民有多一個選擇。」

套用阿當史密斯的說法,領匯不是出於善心去為居民提供更多選擇,背後的目的是提高租值,不過結果卻是令消費者有更多選擇。可以大膽說,企業唯一的社會責任,就是向最終的消費者提供最好的服務和產品,這樣便解決了社會下不少的問題;餘下其他問題,就是冀望要政客忽然良心發現,也面對現實,不再為了政治支持犧牲消費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