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4日

再覆q (二之一)

q︰這是如何說起呢?? 我一直以為,「法例/制度」 都是如此的呢…有那些「法例/制度」是能滿足所有人的呢?? 如果不能滿足所有人,盡量滿足多些人不是已經很好了嗎?

q︰那怎樣才算是真正的民主呢 ?? 民主不包含「少數服從多數」嗎?? 那麼…在民主的國度裡,怎樣解決 「少數」 與 「多數」 的矛盾呢 ???

Simon︰既然閣下花時間寫了留言,我也想跟你平心靜氣討論這個問題。先前動了氣,冒犯了請見諒。近來事忙,所以未能即時回覆,也請見諒。

從你的行文,我估計你亦不贊同民粹主義的福利主張,所以才希望有強積金的制度來規範那些「不儲蓄不負責任」的人。我也不贊同民粹主義的福利主張,請別誤會,但究竟為什麼我更反對強積金,讓我在後面解說。

首先要處理好原則問題。「少數服從多數」是香港人對民主的一種誤解,問題是出在「服從什麼」這個概念。 在民主政制中,市民服從的是一個制度,就象法治制度中,人民服從的是一套法制的文明,而並非法官個人的權威。明白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如果將民主理解成「少數服從多數」,這種說法無疑將民主等同民粹。

簡單一點說,如果明天香港有公投去決定將四大地產商的家財充公瓜分,又假設這個公投得到了50% + 1 票的支持,以「少數服從多數」的邏輯,這個議案便具有效力了。事實上,在任何一個明文社會,這種極端的政治訴求都不會獲得普遍的支持,但亦不能說人民心目中沒有這種潛藏的慾望,所以在民主政制下仍然有若干機制去保障人民的人身性命財產的自由。而且,如果有了解民主機制出現的本意,其實是為了政府權力制衡,詳見 Montesquieu。

民主制度並非用作決定資源分配的辦法,民主制度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最差的經濟決定模式,不過由始至終有太多人希望以政治手段來達到經濟目的,也將整個民主的精神扭曲了。這一點連張五常也顛倒了本未,也反映了這個誤解的普遍性。

q︰我何時拿一套計劃經濟出來分析呢 ??

q︰你不認為這是政府的責任?? 那麼…是誰應該擔起這個責任,去解決這個問題呢??

Simon︰有不少人從計劃經濟的一套著手分析問題而不自覺,這是今時今日普遍的現象,因為大家都慣用「政府有x的責任」,或者「政府對y有x的責任」。

事實上,當一個人說「政府有x的責任」,這種說法都很容易找出理由去支持,問題是這些理由背後的真實性往往很少人去質疑,當中又以「如果政府不去負上這個責任,便沒有人去處理這個問題」,或者是「以商業原則運作的企業不會照顧某一部份人的利益」。好了,作為一個自由主義這,我亦可以找出千百個例子證明其實市場也可以為有非常獨特需要,甚至在經濟能力上極為有限的人提供所需。在這種情況下,大政府的主張就會說由政府去辦並無不妥。所以自由主義者要證明政府介入,會衍生反效果,即是 Hayek 說的 unintended consequences。

請容許我下午回來後再指出政府介入退休計劃及醫療而帶來種種的 unintended consequ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