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9日

市場主導的廢物管理大綱

市場主導的廢物管理大綱

空氣清新一點,海水乾淨一點,廢物和浪費都小一點,這些環保主張幾乎每一個香港人都同意。當然,絕少有人會刻意製造廢物來加重堆填區的負責,可是若污染者不用付出成本,減少廢物便不會有大成效。

政府昨日發表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建議按照廢物製造量向市民徵收費用,及推出推行生產者責任制。所謂產品責任制,其實就是對某些類別的產品,例如電池、車胎、膠袋、膠樽等,預先向生產商和入口商收取處理費,是希望以提高成本令有關商戶減少製造廢物。至於日常家居廢物處理費,政府提出以預繳廢物袋費用方式,向市民直接徵收廢物費,並規定廢物收集商只可收集指定廢物袋盛載的廢物。

無疑開徵家居廢物收費,會面對市民和業界的抗拒。反對的理據,不外乎針對回收業的配套。其實,問題並非出在回收業上,而是出在政府的一個重大的假設︰都市廢物處理一定要由政府負責。事實上,廢物處理和其他公共事業一樣,絕對可以由市場去定價,由市場去解決問題,當然第一步是政府官僚願意放下對自由市場成見。

政府制訂一些政策時常常吃力不討好,其中一個問題就出在定價上。在政治壓力之下,政府對提供的「服務」定價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都偏低。而政策成功與否要視乎收費水平如何釐定。若收費定得太低,對減廢產生不了作用;若收費定得太高,在香港一層多戶的居住環境,難免有缺德者會在公眾地方棄置廢物,這樣便會造成更大的滋擾。成功的污染者自付政策,必須配合一套有效的監察制度。

如果政府以有限期的發牌方式,讓幾家公司去處理香港的固體廢物,當然政府亦可以開出各種環保規限作為發牌條件。以香港的資金環境,幾乎沒有生意是市場負擔不定的,而只要發牌的年期訂得合理的話,以市場來解決香港固體廢物處理的問題是絕對可行的。

這種市場主導的安排,好處是靈活程度上肯定勝過政府官僚的限制。市民可以有一定程度的選擇,若某一廢物處理公司在營運上有甚麼不妥善之處,或者比其他公司貴,市民只需要換個承辦商。這樣做比由政府單一集權處理,更可減省了不少不必要的政治因素影響,而且競爭的壓力不但會令質素提高價錢降低,最重要是恰當的安排可以製造誘因,讓新的技術盡早投入應用。環保有一定代價,市民是會明白的。政府的負責是找出一個最有效、最不擾民的模式,而不是先入為主地計量如何擴大官僚的權限。

小政府大市場,不是一個口號,而是一種思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