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4日

有競爭才能減電費

有競爭才能減電費

在自由市場,賺錢無可厚非,只要是真材實料,賺再多的錢也是理所當然的,政客和官員絕對不應該「憎人富貴」。如果企業靠政策的庇護壟斷市場賺錢,那怕賺的只是一分一毫,因為剝奪了市民的選擇權,那些都是不義之財,亦窒礙了市場的發展空間,更是對消費者最不公道的安排。
當然,誰不想電費可以下調?問題是,用甚麼手段達到這個目的才算正路。只懂大聲叫喊減價的政客,是愚昧的行為,是不明白市場運作的表現。經濟發展及勞工局長葉澍?說,政府盡力游說電力公司降低加幅,亦充份反映官員對市場運作的無知。

說句公道話,就算加電費會令市民和商戶百上加斤,兩電仍然沒有任何道德責任去減電費。但同樣的道理亦適用於電力公司,市民沒有理由為電力公司的投資成本付出代價。政府和電力公司的利潤管制協議,其實更正確應叫做利潤保障協議。政府以政策為兩電創造了人為的壟斷,保證兩電可以在投資賺取一個肯定的回報率,這便是利潤管制協議的精神。

除了政策庇蔭的生意,在自由市場哪有一間公司可以有肯定的回報率?官員和政客都沒有從商,所以有這樣一個胡塗的想法,以為要讓電力公司必定穩賺一定的回報才有人願意投資。世界上數不清投資更多風險更大的基建都可以由自由市場提供,為甚麼惟獨香港的電力不可以由自由市場提供?

兩家電力公司已經事先張揚,聲稱香港電力供應的穩定性冠絕全球,而且電費相對世界各大城市亦算合理,暗台詞是制度上的安排恰當,不應改變,盡其量將保證利潤的上限調低。要知道價值的釐定是看供求雙方的,將香港的電費和其他城市比較是沒有意義的,也是歪理。

利潤保障概念上就是計劃經濟,只管成本不顧需求的心態。在這種扭曲的市場環境,沒人能夠說價錢是合理,因為根本無理可依。再者,無論官僚的計量程式有多精密,都不可以絕對準確預測未來的經濟狀況,而保證利潤的公式再複雜,亦不可能完全肯定電力的投資回報率會是市場的合理水平。

事實上,就算是最低限度的競爭,也已經可以肯定得出來的結果和價錢會比現在的公道,兩電聯網就是現時最快最直接引入競爭的方法,也比空喊減價口號來得合理,也必然更公道有效。政府和兩電能夠拿出一個不聯網比聯網好的理由嗎?電力公司抗拒聯網,唯一的理由是害怕競爭。
已故美國總統列根曾經說︰「有才幹的人永遠都不會在政府工作,就算有都老早被商界挖角去了。」我們絕對有理由相信,像利潤管制這樣一面倒的安排,只會由別有用心的商人想出來,官僚是執行的一方。下周有關當局將公布電力市場檢討的諮詢文件,屆時市民便可以從官員表現和兩電立場來驗證這一點。